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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

北城人杰地灵、藏龙卧虎,一些高级私人会所更不显山露水,大隐隐于市。

要见面的会所在胡同里,好友郑逸出来接她,会所外观看着普普通通,慕丛笙进去了发现果然是别有洞天。

穿过月亮门,几株梅花开得正盛,走过回廊,仰头看到天花板上的藻井巧夺天工,色彩绚丽,她问郑平:

“这地方不对外吧。”

郑逸回头道:

“会员制的。”

言下之意,有钱也也不一定能来。

慕丛笙笑道:

“今天又是沾了你郑大少的光,带我涨见识了。”

郑逸双手抱拳,佯装告求饶状,

“姐妹,求放过。”

进了包厢,一位身穿灰色羊绒裙的女生连忙站起来,三步跨作两步,直直给慕丛笙一个大大的拥抱。

“哎呦,丛笙,你可想死我了。”

慕丛笙脱了外套,把带来的礼物递给李思泉,

“给,你俩的订婚礼物。”

李思泉欢欢喜喜接过,打开一看是某奢牌的情侣围巾,当即就边谢边拿出来和郑逸一人围了一件。

“哇,爱你了宝,订婚的时候没来,我原谅你啦。”

李思泉拍了几张照把围巾又放回原处,让慕丛笙今天敞开了吃吃喝喝,

“今天全场的消费,郑公子买单。”

李思泉想起什么,又严肃道:

“话说,结婚的时候你要是不来,我就和你绝交,而且,你还要当伴娘。”

郑逸搂过未婚妻的肩,附和道:

“对,订婚没来算了,以后我俩结婚的时候,你这个红娘可不能不来。”

昔日,三人是在英国认识的,慕丛笙先是本科阶段认识的郑逸。

俩人是同班同学,很多次小组作业,又分在一起,几年下来,苟在一块,倒成了革命友谊。

尤其有次郑逸突发阑尾炎,也是丛笙送的他去医院,后来,郑逸逢人介绍她,就说她是他的救命恩人。

能在英国读书的学生,家世都不太差的。

郑逸就是慕丛笙留学圈认识的人里面,家世最顶顶好的那一个,尽管他本人算得上低调,但无意中流露出来的,早已说明非富即贵。

慕丛笙挤在学校的提供的宿舍,和印度女掰扯该谁谁谁打扫卫生时,郑逸住在伦敦昂贵的高级公寓,摇晃着红酒杯,俯瞰伦敦的天际线。

后来,慕丛笙在研究生阶段认识了李思泉,两人住在一个宿舍。

气场相投的人,看彼此的第一眼,就是舒服的,没相处多久,她们就成了关系要好的朋友。

也是因为慕丛笙,郑平和李思泉有了交集,后来,他们就发展成了恋爱关系。

丛笙和他们快有一年没见面了,彼此天南地北胡侃一通,又酌了几杯。

郑平到后来想抽烟,刚把烟掏出来,还没来得及说什么,李思泉一个眼神杀过来,

“出去抽。”

郑大少爷一脸无辜为自己辩解,

“我就是准备出去抽啊。”

等郑逸出了门,丛笙才打趣道:

“思泉,我看你现在训郑逸跟训狗一样。”

李思泉耸耸肩,

“男人么,现在都拎不清,不管严点,谁知道以后会为非作歹成什么。”

听这话,倒像是有什么 隐情。

“怎么,郑逸什么地方惹你不高兴了?”

李思泉当丛笙是自己人,有些事情,她实在憋不住了,想说出来,便吐槽起这一年半载和郑逸的一些事情。

慕丛笙全篇听下来,无非两大件事,一个是和郑逸母亲相处的一般,一个是郑逸在公司带了个女实习生。

李思泉虽然也是大小姐出身,但很少犯大小姐脾气,能说出来的,就代表确实忍了很久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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