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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

凌晨零点的钟声刚过,老城区的雨还没停,淅淅沥沥的雨丝裹着冷风,打在“深夜闲聊”的木门上,发出细碎的声响。突然,门被猛地推开,冷风裹挟着雨雾灌进来,吹得墙上的便签纸轻轻晃动。一个穿着红色风衣的女人跌跌撞撞跑进来,风衣下摆沾着泥点,头发被雨水打湿,一缕缕贴在脸颊上,精致的妆容花得一塌糊涂——眼尾的眼线晕成了黑色的泪痕,口红蹭到了嘴角,看起来狼狈又委屈。她手里紧紧攥着一个亮闪闪的限量款手提包,包带被拽得笔直,进门后没看任何人,直奔角落的桌子,把包往桌上一摔,“咚”的一声闷响,随后便趴在桌上,肩膀剧烈颤抖,呜呜地哭了起来。

林小满刚收拾完赵姐留下的碗碟,碗碟上还沾着番茄肥牛面的汤汁,她正用抹布仔细擦拭着。听见动静,她立刻放下手里的活,从柜台下的抽屉里拿出一条干净的蓝白格子毛巾——是张奶奶织的,吸水性特别好,又快步走到保温壶旁,倒了杯热姜茶。姜茶是下午煮的,加了红糖和红枣,暖得能渗进骨子里。她端着姜茶和毛巾走到女人身边,轻轻放在桌上,声音放得很柔:“姑娘,先擦擦脸,别让雨水冻着了。喝点姜茶暖暖身子,刚煮的,还热乎着呢。”

女人慢慢抬起头,林小满这才看清她的模样——二十七八岁的年纪,眉眼精致,即使妆容花了,也能看出平时是个注重打扮的人。她的眼睛红肿得像核桃,嘴唇哭得发肿,带着明显的委屈,长长的睫毛上还挂着泪珠,一眨就往下掉。她接过姜茶,双手紧紧捧着杯子,指尖因为用力而泛白,杯壁的热气氤氲了她的眼睛,她哽咽着说:“老板娘,有……有热乎的吃的吗?越烫越好,我想暖暖肚子。”

“有,刚包好的荠菜鲜肉馄饨,下锅煮几分钟就好。”林小满笑着点头,语气里满是安抚,“汤里给你多加两勺白胡椒,驱寒暖身子,吃完肯定舒服。”说完,她转身进了厨房,脚步轻快,没再多问——她知道,现在的女人需要的是一碗热乎饭,而不是追问。

厨房的操作台上,放着刚包好的馄饨。荠菜是下午从菜市场挑的,嫩得能掐出汁,她特意选了带根的荠菜,说这样更鲜;猪肉馅是她亲手剁的,没有用绞肉机,怕破坏肉的纹理,剁的时候加了葱花、姜末和少许料酒,还放了一勺自家酿的生抽提鲜;馄饨皮是巷口“老面坊”买的,薄而有韧性,不容易煮烂。包好的馄饨像一个个小巧的元宝,整整齐齐码在竹篾上,竹篾底下还垫了层干面粉,防止粘连。

林小满打开燃气灶,往锅里倒了足量的清水。等水烧开,冒着密密麻麻的小泡时,她把馄饨一个个放进锅里,动作轻柔,怕碰破馄饨皮。馄饨下锅后,她用勺子轻轻推了推,防止粘在锅底。等馄饨浮起来,鼓鼓囊囊的,像一个个小灯笼,她又煮了两分钟,确保里面的肉馅熟透。

随后,她从保温桶里舀出一勺提前熬好的骨汤——这骨汤是用猪骨和鸡骨熬了四个小时的,乳白色的汤里飘着几片姜片,香气浓郁。她把骨汤倒进白瓷碗,加了少许盐和生抽调味,然后把煮好的馄饨捞进去,撒上一把切碎的葱花、香菜,又加了一大勺白胡椒,最后从电饭煲里舀出一个溏心蛋,轻轻放在馄饨上。溏心蛋的蛋黄微微晃动,看起来就很有食欲。

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端上桌时,女人的哭声小了些,只是肩膀还在一抽一抽的,像只受了伤的小动物。林小满把筷子和勺子放在她手边,在她对面的椅子上坐下,没有催她说话,只是安静地陪着,目光偶尔落在窗外的雨帘上——雨还在下,路灯的光透过雨雾,在地上洒下一片模糊的光晕。

女人沉默了一会儿,拿起勺子,小心翼翼地舀了一个馄饨送进嘴里。滚烫的馄饨裹着鲜美的汤汁,刚碰到嘴唇,她就“嘶”了一声,却没吐出来,反而慢慢咽了下去。荠菜的清香混着猪肉的油脂香在嘴里散开,胡椒的辛辣呛得她打了个喷嚏,眼泪却流得更凶了——不是因为辣,是因为这口热乎劲,像一股暖流,顺着喉咙滑进胃里,把心里憋了许久的委屈和不甘全勾了出来。

“我跟他在一起三年了,”女人一边吃一边哭,声音断断续续的,带着浓重的鼻音,“他说他爱我,说我是他这辈子最想娶的人,可我今天才知道,我就是个替身!一个没有灵魂的替身!”

林小满递了张纸巾过去,她接过纸巾,胡乱擦了擦眼泪和嘴角的汤汁,继续说:“我叫孟瑶,跟他是在朋友的生日会上认识的。他叫周明宇,是做投资的,长得帅,出手又大方,追我的时候特别用心——我随口说一句喜欢城西那家店的黑森林蛋糕,他能开车绕半个城去买,回来的时候蛋糕还带着冰碴;我来例假肚子疼,他能跟公司请假,在家给我煮红糖姜茶,还会用热水袋给我暖肚子。我以为我遇到了真命天子,以为我终于能有个家了,直到今天……”

孟瑶的声音突然拔高,带着难以掩饰的愤怒和不甘,手紧紧攥着桌布,指节泛白:“今天是他的生日,我提前半个月就订了他最喜欢的法式餐厅,还给他买了块限量版的手表,花了我三个月的工资,就是想给他个惊喜。结果我提前半小时去他公司楼下等他,看见他抱着一个女人从电梯里出来,那个女人穿着白色的连衣裙,头发长长的,留着齐刘海,跟我刚认识他时的样子一模一样!”

她抓起桌上的手提包,手指因为用力而微微颤抖,从里面掏出手机,解锁后点开一张照片,递到林小满面前。照片的背景是一家高级餐厅,男人穿着深色西装,身姿挺拔,眉眼间带着几分儒雅的笑意,怀里抱着的女人确实跟孟瑶有几分相似——一样的长发,一样的齐刘海,甚至连笑起来的弧度都有几分像,尤其是穿着的白色连衣裙,跟孟瑶手机屏保里的裙子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。

“我当时就懵了,脑子里一片空白,冲上去问他那个女人是谁,你猜他怎么说?”孟瑶的声音带着浓浓的自嘲,眼泪又掉了下来,滴在手机屏幕上,“他说那是他的‘白月光’,是他大学时的初恋,当年因为他家里反对,硬生生分了手。现在他初恋回来了,他要跟我分手,还说……还说跟我在一起,就是因为我长得像她,跟我在一起的时候,他总能想起初恋的样子!”

说到这儿,孟瑶把手机狠狠扔回手提包,发出“咚”的一声响,然后拿起勺子大口大口地吃馄饨,像是要把所有的委屈、愤怒和不甘都咽进肚子里。“我真是个傻子!天大的傻子!他总让我留长发,不让我剪;总让我穿白色连衣裙,说我穿白色最好看;总说我笑起来像某个‘很重要的人’,我还以为是他情话讲得好,以为他是真心喜欢我的样子,原来我从头到尾都是个替代品!一个没有名字,只有‘像她’的替代品!”

她吃着吃着,突然停了下来,勺子放在碗里,发出轻微的碰撞声。她眼神空洞地看着碗里的馄饨,馄饨还冒着热气,香气弥漫在空气中,可她却没了胃口,声音带着一丝茫然:“老板娘,你说我是不是很可笑?我以为的轰轰烈烈的爱情,其实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;我以为的真心相待,其实只是他用来怀念别人的工具。我这三年,到底算什么啊?像个小丑一样,在他的世界里演了一场戏,最后连句‘谢谢’都没有,只有一句‘你像她’!”

林小满看着她泛红的眼眶,心里也跟着泛起一阵酸楚。她轻轻摇了摇头,语气认真:“不可笑,一点都不可笑。你只是真心爱过,只是错付了人而已。错的不是你,是他——他明明忘不掉初恋,却还要招惹你,用你的真心来填补他的遗憾,用你的喜欢来慰藉他的执念,最后还要把所有的错都归结到‘你像她’上,这才是最过分的。”

“可我不甘心啊,”孟瑶的眼泪又掉了下来,滴在碗里,溅起小小的水花,“我为了他,辞掉了我最喜欢的设计工作——我以前在一家很好的设计公司,马上就要升职了,可他说‘女孩子不用那么拼,我养你就好’,我就信了;我搬到他住的高档小区,离我以前的朋友很远,每天只能在家做饭、等他回来;我学着做他喜欢吃的糖醋排骨,练了无数次,手上烫了好几个疤;我甚至为了他改变自己的穿衣风格,把我最喜欢的红色衣服都收起来,天天穿白色连衣裙……我把自己活成了他喜欢的样子,最后却被告知,我只是个替身,一个连自己名字都没有的替身。”

“你有没有想过,或许这不是坏事?”林小满看着她,眼神里满是真诚,“现在发现总比结婚后发现好,至少你还能及时止损,还能找回原来的自己。你以前喜欢设计,喜欢穿五颜六色的衣服,喜欢吃辣的火锅,这些都不是缺点,是你独一无二的地方,是别人模仿不来的。他不懂得珍惜你,是他的损失,总会有人看到你的好,喜欢的是你本来的样子,而不是你像谁。”

孟瑶愣了一下,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红色风衣——这件风衣是她今天特意翻出来穿的,因为她其实一点都不喜欢白色连衣裙,总觉得太素,没有活力,红色才是她最喜欢的颜色,热情又张扬,像她以前的性格。只是为了迎合周明宇,她才把这件风衣压在衣柜最底层,好久没穿过了。

“我以前……确实很喜欢设计,”她的声音软了下来,带着一丝怀念,眼神也变得温柔了些,“我大学的时候学的是服装设计,还拿过全国设计比赛的金奖,当时我的导师说我很有天赋,让我一定要坚持下去,说我以后肯定能成为优秀的设计师。可后来遇到了他,他说‘设计太累了,你在家好好待着,我养你’,我就信了,把我的设计稿、我的奖杯都收进了箱子里,放在阳台的角落,再也没打开过。”

“那现在可以把设计稿找出来啊,”林小满笑着说,语气里满是鼓励,“你还年轻,才二十七八岁,想做什么都来得及。比如明天,你可以先把你以前的设计稿找出来,整理一下,投给你以前想去的设计公司,或者找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,一起开个小小的设计工作室。说不定会有惊喜呢?你的天赋,不应该被埋没在‘替身’的身份里。”

孟瑶看着林小满真诚的眼神,心里的委屈和不甘渐渐消散了些。她拿起勺子,又吃了一个馄饨,热乎的汤汁滑进喉咙,暖得她心里也舒服了不少。“谢谢你啊老板娘,跟你说完这些,我好像没那么难受了。明天我就去找我的设计稿,把它们都整理出来,投给几家设计公司试试。就算找不到好工作,我也想重新捡起我的设计,那是我以前最骄傲的东西。”

“这就对了,”林小满笑着点头,眼里满是欣慰,“你这么有才华,肯定能找到属于自己的路。等你找到工作,一定要来跟我报喜,我请你吃馄饨。”

孟瑶用力点头,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,虽然还有些苍白,却很真实。她又吃了几个馄饨,喝了几口热汤,把碗里的馄饨都吃完了,胃里暖暖的,心里也亮堂了不少。她跟林小满聊了一会儿,说起她以前的设计作品——她说她最喜欢设计复古风格的衣服,喜欢用红色和黄色的布料,说那些颜色能让人心情变好;说起她以前跟朋友一起去面料市场挑布料的日子,眼里渐渐有了光,不再是之前的迷茫和委屈。

临走时,孟瑶拿起手提包,对林小满挥了挥手,语气里满是坚定:“老板娘,你的馄饨真好吃,比我以前吃过的任何一家都好吃。等我找到工作,一定来跟你报喜,到时候我们一起吃馄饨!”

“好啊,我等着你的好消息!”林小满也挥了挥手,看着孟瑶的身影消失在巷口的雨雾里,红色的风衣像一束光,照亮了漆黑的小巷。她心里松了口气,转身回到店里,开始收拾桌上的碗碟——碗里的汤已经凉了,却还残留着荠菜的清香。

凌晨一点半,店里又进来一位客人。雨已经小了些,只有零星的雨丝还在飘着。林小满抬头一看,是个穿着黑色卫衣的男生,戴着黑色的鸭舌帽,帽檐压得很低,遮住了大半张脸,只露出一点下巴。他手里抱着一把棕色的木吉他,吉他包上有几道明显的划痕,看起来有些旧了。他走进来的时候,脚步很轻,带着一丝拘谨,像是怕打扰到别人。他犹豫了一会儿,走到离门口最近的桌子坐下,声音小小的,带着一丝紧张:“老板娘,有……有阳春面吗?最便宜的那种就好。”

“有,刚煮好的面,给你多加青菜,不要钱。”林小满笑着应道,没有丝毫犹豫。她知道,这个点来店里的客人,大多都有自己的心事,尤其是看起来这么拘谨的学生,可能是遇到了难处。她转身进了厨房,准备做阳春面——阳春面虽然简单,只有清汤、面条和葱花,却最考验汤底,汤底好,面才好吃。

她从保温桶里舀出一勺清汤——这清汤是用鸡骨和猪骨熬了三个小时的,没有加任何复杂的调料,只放了姜片和葱段去腥,熬出来的汤清亮见底,却鲜得很。她把清汤倒进锅里,加热后放进一把手擀面,面条是巷口“老面坊”的,煮出来爽滑有嚼劲。等面条煮好,她捞出来放进白瓷碗,加了少许盐和生抽调味,撒上一把切碎的葱花,又从冰箱里拿出几颗新鲜的青菜,放进锅里烫了一下,铺在面条上——青菜翠绿,面条雪白,清汤清亮,看起来就很有食欲。

面端上桌时,男生才慢慢抬起头,林小满这才看清他的脸——二十岁左右的年纪,皮肤很白,像常年不见阳光的样子,眼睛很大,却带着明显的疲惫,眼下有淡淡的黑眼圈,嘴角还有一道浅浅的疤痕,像是被什么东西划伤的。他的眼神里带着一丝警惕,又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。他拿起筷子,小口小口地吃着面,动作很轻,几乎没有发出声音,像是怕打扰到别人。

“你是附近音乐学院的学生吧?”林小满一边擦着柜台,一边随口问道。这条巷口离市音乐学院很近,步行只要十分钟,平时经常有音乐学院的学生来店里吃饭——他们大多背着乐器,身上带着一种独特的文艺气息,眼前的男生抱着吉他,穿着简单的卫衣,很符合音乐学院学生的样子。

男生愣了一下,筷子停在半空中,过了一会儿才轻轻点了点头,声音依旧很小,带着一丝沙哑:“嗯,我是作曲系的,大二。”

“怎么这么晚还出来?”林小满又问,语气自然,没有丝毫打探的意味,“我听隔壁的张爷爷说,音乐学院晚上十一点就关门了,不让学生随便出去。”

男生的动作顿了一下,眼神暗了暗,手指紧紧攥着筷子,指节泛白,过了好一会儿才小声说:“我……我跟室友吵架了,出来散散心,不想回去。”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委屈,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倔强。

林小满没再多问,怕戳到他的痛处。她转身进了厨房,从保温柜里拿出一个卤蛋——是下午卤好的,还带着余温。她把卤蛋放在一个小碟子里,端到男生面前,笑着说:“免费送你的,刚卤好的,你尝尝。吃点东西暖暖身子,这么晚了,别饿着肚子。”

男生抬起头,眼里满是惊讶,他看着林小满,又看了看碟子里的卤蛋,犹豫了一会儿才小声说了句“谢谢”,然后拿起卤蛋,慢慢剥着蛋壳。他剥得很小心,生怕把蛋白剥破,手指笨拙却认真。过了一会儿,他突然开口,声音比刚才大了一点:“老板娘,你听说过顾晓曼吗?”

林小满愣了一下,顾晓曼是最近很火的女歌手,凭借一首原创歌曲《晚风》爆红,大街小巷都在放她的歌,店里的音响也经常循环播放。“知道啊,她的歌很好听,尤其是那首《晚风》,旋律很温柔,歌词也写得好,我店里经常放,客人都很喜欢。”

男生的眼睛亮了一下,像是遇到了知音,可很快又暗了下去,眼神里带着一丝复杂的情绪——有委屈,有不甘,还有一丝难以言说的苦涩。他低下头,手指轻轻摩挲着吉他包的拉链,声音带着一丝沙哑:“《晚风》……那首歌是我写的。”

林小满惊讶地看着他,手里的抹布都停住了:“你写的?可我看歌词和作曲署名都是顾晓曼啊,你怎么没署名?”她实在不敢相信,这首火遍全网的歌,竟然出自眼前这个看起来有些腼腆的男生之手。

“我跟她是高中同学,”男生的声音更低了,像是在回忆一段不愿提起的往事,“那时候我们都喜欢音乐,经常一起在学校的琴房写歌、弹吉他。她唱歌好听,我喜欢作曲,我们还约定以后要一起做音乐,让更多人听到我们的歌。《晚风》是我高三那年写的,当时快高考了,压力很大,每天晚上都会在学校的操场散步,看着晚风拂过树梢,就写了这首歌,送给她当十八岁生日礼物。她说她很喜欢,还说以后一定要唱这首歌给所有人听。”

他顿了顿,拿起筷子,却没吃面,只是轻轻戳着碗里的青菜,语气里满是苦涩:“后来,她考上了电影学院的表演系,我来了音乐学院的作曲系。刚开始我们还经常联系,她会跟我说她在学校的事,我也会把新写的歌发给她看。可慢慢的,她联系我越来越少,最后就断了联系。直到上个月,我在电视上听到她唱《晚风》,作词作曲都写的是她的名字,当时我整个人都懵了,以为自己听错了,可旋律和歌词,跟我当年写的一模一样,连一个音符都没改。”

他放下筷子,双手插进头发里,用力抓了抓,语气里满是委屈和愤怒:“我去找过她,在她公司楼下等了整整一天,才等到她。我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,为什么要把我的歌署上她的名字。她却说,这首歌是她修改过的,而且是她让这首歌火起来的,我应该感谢她,而不是来找她麻烦。她还威胁我,说我要是敢把这件事说出去,她就动用所有关系,让我在音乐圈混不下去,让我永远都不能实现我的音乐梦想。”

林小满皱起眉头,心里替男生不平:“这也太过分了!明明是你的作品,她怎么能说抢就抢?还威胁你,这根本就是不讲道理!”

“我没有证据,”男生的声音更低了,头垂得更下,几乎要埋进胸口,“当时只是把歌写在笔记本上,没有录音,也没有署名,更没有跟任何人说过这首歌是我写的。室友都说我太傻,太天真,让我别再追究了,说顾晓曼现在这么火,我根本斗不过她。可我不甘心……那是我花了三个月才写出来的歌,里面有我对高中的回忆,有我对音乐的热爱,还有我和她曾经的约定,她怎么能说抢就抢?”

他的声音带着哭腔,眼泪在眼眶里打转,却强忍着没掉下来,看得出来,他是个很倔强的男生。林小满看着他失落的样子,心里也很难受,她轻轻叹了口气,语气里满是鼓励:“没有证据也没关系,你还年轻,才二十岁,以后还有很多时间,还能写出更好的歌。顾晓曼能抢你一首,却抢不走你的才华,抢不走你对音乐的热爱。你要是真的喜欢音乐,就别因为这件事放弃,继续写下去,总有一天,你的才华会被人看到的,会有人知道你才是《晚风》真正的作者。”

男生抬起头,眼里带着一丝希望,像是在黑暗中看到了一点光:“真的吗?我还能写出像《晚风》那样的歌吗?我现在脑子里一片空白,再也写不出以前那样的旋律了。”

“当然能,”林小满笑着点头,语气肯定,“你现在只是遇到了一点挫折,心里有委屈,有不甘,所以才写不出东西。等你慢慢走出来,把这件事放下,肯定能写出更好的作品。而且,你可以把这件事告诉学校的老师,老师肯定会帮你想办法;或者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,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证明你是这首歌的作者。就算最后拿不回《晚风》的署名,你也不能放弃音乐,因为这是你最喜欢的东西,不能因为别人的错误,就毁掉自己的梦想。”

男生点了点头,眼神里渐渐有了光,不再是之前的迷茫和失落。他拿起筷子,大口吃起了面条,青菜的清香和清汤的鲜美在嘴里散开,让他觉得心里舒服了不少。他吃完剩下的面,把卤蛋也吃了,然后站起身,对林小满深深鞠了一躬,声音里满是感激:“老板娘,谢谢你。我明天就去找我的专业老师问问,就算拿不回《晚风》的署名,我也不会放弃音乐的,我会继续写歌,写出更多更好的歌,让所有人都知道我的名字。”

“这就对了,”林小满笑着说,“加油,我相信你,以后肯定能成为很厉害的作曲家。到时候你火了,可别忘了来我这儿吃一碗阳春面。”

男生不好意思地笑了笑,露出了一口白牙,看起来阳光了不少。他拿起吉他,又对林小满说了声“谢谢”,然后转身走了出去。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巷口,林小满心里暗暗祈祷,希望他能早日走出困境,实现自己的音乐梦想,也希望他能遇到真正懂他、支持他的人。

凌晨两点,雨终于停了,巷口的路灯还亮着,暖黄色的灯光照亮了青石板路,路上有不少积水,倒映着路灯的光,像一个个小小的月亮。林小满准备打烊,她把厨房里的碗碟都放进洗碗机,把剩下的食材放进冰箱,又把店里的桌子擦得干干净净,才关掉店里的灯,拿起钥匙准备锁门。

刚要锁门,就看见一辆熟悉的黑色轿车停在巷口,车灯熄灭,车窗缓缓降下,露出轩辕毅的脸。他穿着黑色的西装,领带松松地挂在脖子上,头发梳理得整齐,却带着一丝疲惫,眼底的乌青比上次浅了些,眼神却比之前多了几分柔和。

“老板娘,还没打烊?”轩辕毅的声音从车里传出来,带着一丝沙哑,却很温和。

“刚准备锁门,”林小满愣了一下,手里的钥匙停在锁孔上,“您怎么来了?这么晚了,您还没休息?”

“刚开完会,从公司过来,路过这儿,想着你这儿的鸡汤饭,就过来看看。”轩辕毅说着,推开车门走了下来,他的皮鞋踩在青石板路上,发出清脆的声响,“不过看样子,是来晚了。”

“没关系,我再给您煮一碗,很快的,十分钟就能好。”林小满说着,打开了店门。她知道,轩辕毅这个时候来,或许不只是为了一碗鸡汤饭,更多的是想找个地方安静一下,缓解工作的疲惫。

轩辕毅走进店里,还是坐在靠窗的老位置,这个位置能看到巷口的老槐树,也能看到窗外的月光。林小满进了厨房,从冰箱里拿出提前处理好的鸡肉——这鸡肉是下午卤剩下的,肉质很嫩,用来做鸡汤饭刚好。她把鸡肉放进砂锅里,加了姜片和葱段,倒上适量的清水,大火烧开后转小火慢炖,又淘了一碗大米,放进电饭煲里蒸。

很快,一碗热气腾腾的鸡汤饭就端到了轩辕毅面前。金黄的鸡汤泛着油花,上面飘着几粒枸杞和葱花,拆好的鸡肉铺在米饭上,旁边还摆着一小碟腌萝卜。轩辕毅拿起勺子,舀了一勺汤,慢慢喝着,眼神里的疲惫渐渐消散了些。他看着林小满,轻声说:“今天店里好像有故事?”

林小满愣了一下,随即笑了:“您怎么知道?您刚到,也没看到什么啊。”

“刚才在门口,看到一个穿红色风衣的女人哭着跑出去,还有一个戴鸭舌帽的男生抱着吉他离开,”轩辕毅舀了一勺米饭,慢慢嚼着,“你这儿,总是能听到很多故事,有委屈的,有不甘的,也有充满希望的。”

林小满在他对面坐下,把孟瑶和男生的事简单说了一遍——说孟瑶被当成替身,最后决定重新捡起自己的设计梦想;说男生的歌被人抢走,却在鼓励下决定不放弃音乐。轩辕毅听完,沉默了一会儿,才说:“孟瑶很幸运,能及时发现自己是替身,没有越陷越深,还能找回自己的梦想;那个男生也很勇敢,没有因为被抢作品就放弃自己喜欢的音乐。你说得对,只要不放弃,总有一天会遇到转机,会看到希望。”

“您呢?”林小满看着他,犹豫了一下,还是问出了口,“跟苏小姐的事,处理得怎么样了?之前还担心您会被联姻的事困扰,现在看起来,您好像轻松了不少。”

轩辕毅抬起头,眼神里带着一丝笑意,像是卸下了沉重的包袱:“我跟她只是朋友。那天带她来这儿,是想让她看看,联姻不是唯一的选择,我们可以用其他方式合作——比如共同开发一个关于老城区改造的项目,既能帮助苏氏集团解决资金问题,也能让轩辕集团拓展新的业务领域。现在,我们已经达成了初步的合作意向,爷爷也同意了,不需要联姻了。”

林小满心里松了口气,脸上露出真心的笑容:“那太好了,您总算不用被这件事困扰了,以后也能专注于自己想做的事了。”

“还得谢谢你,”轩辕毅看着她,眼神认真,没有丝毫敷衍,“每次来你这儿,吃一碗你做的鸡汤饭,听你说说店里的故事,心里就会舒服很多。你这儿没有商场上的尔虞我诈,没有家族的压力,只有食物的香气和陌生人的善意,就像我的一个避风港,能让我暂时忘记所有的烦恼。”

林小满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,脸颊微微发烫,低下头拨弄着衣角,声音也轻了些:“您太客气了,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。能帮到您,我也很开心。”

两人又聊了一会儿,聊起了店里的熟客——说赵姐在新公司做得很好,项目进展顺利;说陈慧已经回到老家,跟妈妈一起准备开卤味店,还发来消息说卤汤已经熬好了,等开店了要请林小满去尝尝。轩辕毅听得很认真,偶尔会问几句,像是在关心自己的朋友。

轩辕毅吃完鸡汤饭,起身结账时,对林小满说:“明天我还来,想吃你做的荠菜馄饨,今天听你说很好吃,我也想尝尝。”

“好啊,我明天多包点,保证让您吃够。”林小满笑着点头,眼里满是笑意。

送走轩辕毅后,林小满关了店门。深夜的巷口很安静,只有风吹过槐树叶的沙沙声,还有远处偶尔传来的狗叫声。她抬头看向天空,月亮从云层里钻了出来,洒下淡淡的月光,把青石板路照得像撒了一层银粉。她慢慢走在回家的路上,想起孟瑶的委屈和释然,男生的不甘和坚定,还有轩辕毅的释然和轻松,突然觉得,这家小小的宵夜店,就像一个装满故事的匣子,每个故事里都藏着不同的情绪,有委屈,有不甘,有释然,也有希望。

而她,愿意继续守着这家小店,用一碗热乎的馄饨,一碗鲜美的鸡汤饭,一杯清甜的桂花酒酿,温暖每一个晚归的人,倾听每一个藏在深夜里的故事,见证每一个人的成长与蜕变。她知道,这些故事或许平凡,或许曲折,却都充满了人间的烟火气,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和对未来的期待。

走到家门口时,林小满掏出钥匙,打开门。屋里还亮着一盏小灯,是她出门前特意留的,暖黄色的灯光照亮了小小的客厅,让她心里满是温暖。她换了鞋,走进厨房,给自己倒了杯温水,慢慢喝着。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户,洒在桌子上,她看着月光,心里满是对明天的期待——明天,又会有新的客人,新的故事,新的温暖。

她知道,这家“深夜闲聊”小店的故事,还会继续,而她,会一直在这里,等着每一个需要温暖的人,等着每一个藏在深夜里的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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